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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管道燃气价格上调,每立方米由0.75元调至1元

 
   


   从8月1日开始,市民家用的管道燃气价格将由目前的每立方米0.75元涨至1元。
   目前我市的管道燃气价格是1996年确定的,已6年没有调整,去年每立方米的成本已达1.21元,而平均售价只有0.79元,市燃气集团因此提出申请,将价格上涨至每立方米1.2元。市物价局于今年5月15日召开价格听证会,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,决定从8月1日起将燃气价格由每立方米0.75元调整至每立方米1元,大中小学校的学生食堂、幼儿园等福利性用户也按新价格收费。
   持有 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》的低收入家庭,使用管道燃气将实行“双轨制”价格,即每户每月用量在30立方米以内的部分,仍执行现行价格,超出30立方米的部分,则按每立方米1元收费。
   市燃气集团从明天开始至9月底以前,将到用户家中办理价格调整手续,如因用户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手续的,燃气费仍按新价格执行。 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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